人体器官捐献

发布日期:2020-10-26 00:21信息来源:红十字会 责任编辑:刘洋 浏览量: 【字体:  

器官捐献--换一种方式活着

器官捐献是一个小概率事件。要求在65周岁以下,平时身体健康,因遭遇意外伤害或突发疾病等情况导致“脑死亡”,但体内脏器功能完好,通过捐献并移植后可以挽救器官衰竭患者的生命。

器官捐献全过程必须在医院内完成,器官获取手术必须在二级以上医院手术室中完成。凡有意愿在去世后捐献器官的人,可联系市红十字会办理登记手续,通过填写志愿器官捐献登记表格后,颁发“器官捐献志愿者证”。志愿者出现脑死亡情况时,器官捐献执行人(一般为直系亲属)应当及时电话通知省定器官获取组织,器官获取组织会派捐献协调员上门进行家属沟通、器官评估、伦理评估等程序,严格确定是否适合捐献,再实施获取并向家属颁发捐献荣誉证书。

服务电话(市红十字会):0551-3132087

器官捐献:

负责机构:中国科学技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(安徽省立医院)

联系电话:办公室:0551-62283285;负责人姚老师18963789191

人体器官捐献确认登记表.pdf