蚌埠市红十字会应急救援工作流程
蚌埠市红十字会应急救援工作流程
为规范全市红十字系统自然灾害、事故灾难等突发事件人道应急救援、救助保障工作,高效发挥红十字会作为党和政府人道领域助手作用,保障受灾群众生命财产安全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》《中国红十字会自然灾害与突发事件应急预案》及《蚌埠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》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,结合我市工作实际,制定工作流程。
一、预警响应准备
1.主动对接市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、应急管理部门,及时接收灾害预警信息,动态研判灾害风险、受灾范围、人员安全及人道救助需求,提前做好工作预判。
2.启动市红十字会24小时应急值守备勤制度,全面盘点核查应急储备物资,完成物资分类、清点,做好随时调拨转运准备;统筹赈济救援、志愿服务队伍集结备勤,明确人员分工、岗位职责、联络机制。
3.指导各县(区)红十字会同步落实应急值守、物资自查、队伍备勤、隐患排查等前置准备工作,构建市级统筹、县区联动、全域响应的应急工作格局。
二、灾情接收、等级划分与救灾响应启动
(一)灾情信息收集研判
接收各县(区)红十字会报送或市防灾减灾救灾委通报的灾情信息,按规定向省红十字会报送灾情态势、受灾情况、人道救助需求及工作开展情况。必要时成立工作组,统筹全市红十字系统开展人道救援救助工作。
(二)灾害等级划分
严格参照国家、省、市自然灾害等级标准,结合我市人道救援救助工作实际,分级界定处置标准:
1.Ⅰ级(特别重大灾害):灾害波及多个县(区),造成重大人员伤亡、大量房屋损失,超出市级救助处置能力,需省级及以上红十字会支援。
2.Ⅱ级(重大灾害):单个县(区)灾情突出,人员财产损失较大,局部水电、交通、通讯中断,市级及以上红十字会统筹调配资源开展救助。
3.Ⅲ级(较大灾害):局部乡镇发生洪涝、风雹、干旱、轻度地质灾害,少量群众转移,房屋农作物轻微受损,以属地红十字会处置为主,市级红十字会按需支援。
4.Ⅳ级(一般灾害):局部小型零星灾害,无人员伤亡、财产损失轻微,由属地红十字会自主处置,市级红十字会做好业务指导。
(三)市内分级应急响应
1.Ⅰ级(特别重大灾害)响应
全面启动最高等级应急处置,实行全天候24小时专人在岗值守。紧急盘点、调拨市级应急储备物资,快速投送至灾区;精准研判救助缺口,及时向上级红十字会申请人员、物资、资金支援;依规依法开通线上线下社会募捐渠道,统一规范募捐工作;统筹干部职工、专业救援队、志愿者开展现场赈济救助;实行每日动态报送、每日会商研判机制。
2.Ⅱ级(重大灾害)响应
落实24小时应急值班值守,实时跟踪灾情变化,精准评估人道需求,按需调拨应急物资。严格依规开展专项社会募捐,规范款物接收管理;组织专业队伍、志愿者下沉一线开展救援救助安置工作,每日报送工作进展。
3.Ⅲ级(较大灾害)响应
点对点对接属地红十字会,复核灾情、核实救助需求,视情调配应急物资、志愿服务力量,按需开通定向募捐。落实常态化应急值守,隔日报送工作动态,做好跟踪指导。
4.Ⅳ级(一般灾害)响应
坚持属地处置原则,由县(区)红十字会自主开展救援救助等工作。市红十字会侧重业务指导、流程规范、台账督导,不组织大规模人员集结和全域募捐,常态化跟踪工作落实情况。
(四)市外灾情响应处置
严格服从中国红十字会总会、省红十字会统一调度和工作部署,有序开展跨区域支援工作。重特大自然灾害,第一时间落实人员、物资待命备勤,根据上级指令按需派出救援救助队伍、调拨救灾物资、启动专项募捐支援;较大灾害保持常态备勤,配合上级做好人员、物资援助等工作;一般灾害密切跟踪灾情动态,随时听从统一调度,确保指令落地、响应规范、处置有序。
三、现场救援与群众安置
1.结合灾区实际人道需求,依规调度红十字赈济救援队、志愿服务队伍赶赴现场,开展人道救援救助。
2.严格在属地党委、政府统一领导和应急体系统筹指挥下开展工作,协助做好受灾群众紧急转移、临时安置、心理慰藉、便民服务等工作,保障安置点基本服务秩序和群众基本生活需求。
3.协助政府相关部门做好救灾物资接收、清点、登记、转运、分发、公示等全流程管理,杜绝截留、挤占、挪用,确保物资精准高效直达受灾群众。
四、救灾捐赠统筹
1.坚持依法依规、公开透明、自愿无偿、专款专用原则,根据灾情实际和救助需要启动募捐工作,统一发布官方募捐公告、捐赠渠道、救助范围,规范接收社会捐赠资金、物资。
2.结合灾区受灾结构、救助缺口及捐赠人意愿,科学制定款物分配使用方案,优先保障转移安置群众、孤寡老人、困境儿童、残疾人、重病困难群众等特殊群体,实现精准救助、重点兜底。
3.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公示制度,定期向社会公开捐赠款物接收、使用情况,主动接受审计、纪检监察及社会公众、媒体监督,做到专款专用、精准救助。
4.规范定向捐赠管理,严格按照捐赠人意愿落实使用用途、使用范围,及时向捐赠方反馈使用成效,规范开具捐赠票据、捐赠凭证,做好沟通答复工作。
五、灾后恢复与工作收尾
1.配合政府相关部门,开展过渡期生活救助,保障受灾群众过渡期基本生活物资供应,接续做好临时帮扶、人道关爱工作。
2.在当地党委、政府统一领导下,参与灾后帮扶等重点工作,协助灾区群众逐步恢复生产生活秩序,巩固救灾救助成效。
3.灾情处置完毕、群众安置到位后,按程序终止应急响应。全面开展工作总结、物资盘点、资料整理、台账归档、复盘自查工作,按程序推进灾后项目并跟踪督导。
4.全面做好救援人员、志愿者的安全保障、后勤保障、心理疏导、激励表扬及权益保障工作
蚌埠市应急救援工作流程图

皖公网安备34030002000942号